| 超市收款实行“四舍五入” 消协:商家不找零可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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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安阳日报 更新时间:2008-8-28 11: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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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去超市购物的市民不难发现,超市里如蔬菜、水果等商品的价格大都标到了“分”,而当结算商品总价出现“分”时,我市部分超市采取了“四舍五入”的方法来收款。有市民质疑,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近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走访调查。 8月25日,市民程先生告诉记者,当日,他在红星路上的某超市购买了一瓶易拉罐装的可乐,标价1.95元。结账时,他拿出5元钱给收银员,但收银员只找给他3个1元的硬币。当他提醒收银员还有5分钱没找时,却被告知店内的机器自动“四舍五入”,收银台没有零钱,但可以兑换一件该店的小商品。“商家有权不找零?我认为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程先生说。 某超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售货员告诉记者,超市采取“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是一种行规。而商品标价尾数以“6、8、9”结尾,则是一种促销手段。例如,一件商品其他超市卖3元,这家超市只卖2.98元,虽然只差了2分钱,但会使顾客感觉东西很便宜,就纷纷购买,无形中提高了销售量,带来的效益远大于损失的那2分钱。 对于超市的这种做法,一些市民表示也知道多收钱不合理,但是碍于面子,不会因为几分钱跟商家较真儿。多数市民则认为,超市的这种做法是变相“揩油”,遇到这种情况,商家应让利给消费者,而不能以“四舍五入”的做法“吃掉”消费者的零钱。 市消协表示,超市“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并不合理,违反了公平、诚信的交易原则。目前,分币仍然在市场上正常流通,商家如果少找零钱就属于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杜绝。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如遇到超市不找零可向消协等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 王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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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杨俊娜 责任编辑:杨俊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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