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讨补偿金男子楼顶欲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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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今日安报豫北版 更新时间:2008-9-2 15: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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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安阳市果品公司一名男职工,因为补偿金等问题与公司领导发生纠纷,多次讨要无果,一气之下爬上安阳市供销社11层楼顶,欲跳楼轻生。经过众人一番努力才将其劝下
安报讯 经济上发生纠纷,或遇到了什么不公平待遇,应该通过正当途径付诸法律解决,可是昨日,一名职工却因为补偿金的纠纷,欲从11层的高楼上跳下。
昨日上午,记者接到读者报料称,安阳市文峰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东北角有人爬上11层高楼欲轻生。10时14分,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在安阳市供销社11层楼顶,一位身穿红T恤的男子正骑在顶层护栏上,一条腿悬在外面,形势十分危险。已经赶到现场的民警在楼下拉起警戒线警戒,安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北关大队的消防官兵正在紧张铺设救护气垫。
“你先下来,有事咱们好好商量。”记者在事发楼顶看到,爬上护栏的男子情绪十分激动,安阳市供销社的有关人员和该男子的同事正在劝说其不要做傻事。数分钟后,该男子被众人劝下楼。
据该男子同事赵某说,他们是安阳市果品公司的职工,由于补偿金的问题和公司领导发生纠纷,他们多次找果品公司的上级单位安阳市供销社的领导协商解决,但没有结果。当日上午,他们再次协商无果后,这位同事便一气之下爬上了顶楼。
随后,在相关各方召开的简单协调会上,安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孙总跃称,通过跳楼讨要补偿金,这种方法欠妥,当事人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峰区区委书记史东林表示,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尽快解决此事,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群众合法利益。
目前,相关部门就赔偿金等问题正和跳楼男子等作进一步协商。(记者 丁玲 李梦扬/文 王富晓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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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王崭 责任编辑:王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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