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
安阳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战以来,各参战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目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推动各项治理任务落实,使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涌现出一批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掀起新一轮攻坚战高潮,市委、市政府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请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于1月14日下午18时前报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个人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先进单位的评选范围: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县级以下(不含)党委和政府,县处级以下部门(含县处级),以及企业事业单位。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含科级),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表彰名额
推荐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党委、政府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政同责;分解落实责任,强化执纪问责;督促检查有力,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完成较好。
2.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详实方案;分解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检查。
3.本单位近五年内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工作投入、政绩明显,创新方式方法、勇挑工作重担,工作实绩突出。
2.积极主动工作,为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重要贡献。
3.近5年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严格推荐条件,坚持以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和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主要业绩,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要向基层和一线倾斜,领导干部比例严重控制在先进个人总数的20%以内,领导干部是指县(市、区)的副科级和市直部门的副处级以上人员,在事业单位担任领导职务并具有高级职称且从事专业领域工作的专家可按专技人员对待。各县(市、区)在推荐先进单位时,要综合考虑基层政府机构和辖区企业的推荐名额。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公示,经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蓝天工程指挥部审核后上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群众举报问题要认真处理,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典型性。推荐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企业或企业负责人,须征求企业所在地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部门的意见。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务于1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市蓝天工程指挥部。推荐材料包括:《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审批表》、《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审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企业征求意见表》、《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等,所需材料一式3份(A4纸填写,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联合成立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蓝天工程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
联系人:查 銧18530600100 郑孟祥15837277601
李勇哲 13608623530
办公室电话:3710193
电子邮箱:ayltzhxt@163.com
附件:1. 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单位审批表
3. 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先进个人审批表
4.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征求意见表
5. 企业征求意见表
6. 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