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检护民生” 保障春耕生产
安阳融媒《安阳日报》
2024-04-18 11:10:06

滑县人民检察院

践行“检护民生” 保障春耕生产

安阳融媒记者 侯沛丽  

“俺的700亩小麦施过肥、浇完水了,麦苗‘吃饱喝足’,我们家今年的收成有着落了!”4月10日,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敦少辉回访延某某时,延某某正看着长势喜人的麦苗喜不自胜。

延某某是滑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当事人。2023年12月28日,延某某的妻子通知本家堂哥参加其儿子的婚礼,但被其堂哥委婉拒绝,延某某得知后非常气愤。当晚22时许,酒后的延某某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进入堂哥家中,双方发生言语争执,延某某一气之下对堂哥进行殴打。经滑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鉴定,延某某堂哥的损伤已构成轻微伤。2024年3月11日,延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24年3月14日,滑县公安局以延某某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向滑县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

滑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提审延某某,但在讯问期间,延某某总是无故叹气、欲言又止、面露难色。经深入交流,得知延某某承包的700亩小麦还未灌溉施肥,其子在外务工,妻子年龄又大,家里小麦的灌溉施肥问题让其彻夜难眠。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系亲属之间的轻微刑事案件,延某某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险性较小,眼下也正值春灌的关键期,遂联系延某某所在村村委会核实情况,并前往延某某堂哥家中释法说理和多番疏导,但由于被害人的赔偿要求过高,未能促成双方和解。滑县人民检察院综合延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不影响案件诉讼进程,遂在其家属自愿申请后,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制度,依法对延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春耕春灌是老百姓的种田关键时期,事关农业丰产、农民增收和粮食安全。该案办理中,检察机关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权益并重,用实际行动践行‘检护民生’,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保障春耕生产、助力农村农业发展、推动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力量。”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祁凤丽说道。

“小案”不小办,不仅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更是滑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农业大县、产粮大县探索“涉农检察+”工作机制的生动实践。滑县人民检察院将把涉农检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化“涉农检察+”工作模式,不断开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局面。 

编辑:张晓萌
责任编辑:李艳丽